关于落实对网站未备案的域名不予解析(含跳转)的通知

日期: 2014-04-24 13:17:49 作者: 点击数:  


    尊敬的用户:

    您好!

    为了切实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出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深入整治手机淫秽色情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工信部电管【2009】672号) 的精神,及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关于落实对网站未备案的域名不予解析(含跳转)的通知》,我中心对于已经注册成功的国内域名将立即开展对未备案域名暂停 解析的全面清查行动。

    我中心提醒域名持有者,如果网站尚未申请备案或未完成备案的,请尽快履行网站备案手续,联系您的网站接入服务商或到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专题网站直接办理网站备案,务必在2010年3月15日前完成备案工作,以免对网站的正常互联网应用或业务造成影响。

    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中央编办事业发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