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对已注册国内中英文域名需提交资料审核的紧急通知 (2)

日期: 2014-04-23 15:35:10 作者: 点击数:  

    3.域名持有者为个人或非法人组织的, 如域名持有者与注册联系人信息不同的,请您先修改为同一信息后再提交资料。

    4.如果您的域名尚未提交资料,请您应在2010年1月31日前提交相关资料至我中心,以免对您网站的正常互联网应用或业务可能造成影响。

    中央编办事业发展中心